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

國立中正大學酷斯拉社與學生議會聯合聲明稿




2011 年 11 月 1 日

國立中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財經法律學系於民國 100 年 10 月 25 日舉辦之「聖經與法律國際學術研討會」,其中特邀演講 「同志婚姻是人權嗎?」I場次,主辦單位邀請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關啟文教授擔任演講人及香港性文化學會麥沛泉主任擔任與談人,並由本校地球與環境科學系馬幼俠教授擔任主持人。

該講座經本校學生議會議員以及酷斯拉社成員參與後,發現其講題內容多有爭議,並有損害本校學生利益之疑。我們認為該內容有諸多疑點,在此僅列出五大項特具疑義之處,並提出質疑。

1.錯誤的引導與會者對於同志婚姻的認識。

該演講人不斷闡述「接受同志婚姻制度將不得不接受多重伴侶、人與動物之婚姻制度」之相關論點,並且有多次引導與會者將「同志婚姻」與「多重伴侶婚姻」作連結之疑。

事實上,同志婚姻制度並不以多重伴侶婚姻為最終目的,而該場次有許多學生可能是第一次接觸同志婚姻制度之相關概念,其刻意連結有混淆視聽、造成許多學生對於同志婚姻錯誤認識的可能。

2.在中正大學內形塑一性別不友善之空間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 1 條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

第 12 條 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

第 19 條  教師使用教材及從事教育活動時,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破除性別刻板印象,避免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

但是,該演講人在提及一對同志伴侶在香港爭取同志婚姻制度時,不單就其爭取權益過程討論,並說「但是聽說他們現在已經分開了呀!」,以輕蔑的語氣對於該伴侶的感情關係做出表態。但實際上,只要論及感情,異性戀亦有可能有分分合合的情形,故對同性戀情感有該反應並不公平。此外,該場次部分與會者在該類似輕蔑的語氣後哄堂大笑,使講座成為一個對於同志不友善的空間。因此,該講座明顯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

3.缺乏討論時間,呈一言堂的局面。

酷斯拉社社員於研討會前即與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反應對於該場次之疑慮,性平會在回信中告知若有不同之意見,將可於該場次之討論時間提出討論,增加多元觀點的意見。然而,該場次開始時,司儀宣佈之流程中,並無討論時間之安排。

如此,該場次便無法有不同角度思考及探討相關議題,聽眾亦無法藉此提出任何想法或疑問;況且,該場次講者以反對同志婚姻制度為主,在缺乏討論時間的情況下,缺乏多面向思考,使整場講座呈現一言堂的局面。

4.講座及其書面內容充滿對同志的誤解。

其書面內容指出「主流的同性戀生活方式是不大健康的」、「男同性戀者特別傾向濫交,他們的性伴侶數目相對大很多,有些甚至成千上百」「所謂忠實、的同性伴侶其實很多時都容許對方在外面搞關係」等。(因其項目眾多,族繁不及備載)

上述的內容對同志有很深的歧見,我們僅能說部分同志對於性觀點較為開放,然並非大部分的同志皆是如此,就如同異性戀者亦有對性觀點較為開放的群體一般,然上述言論不僅將部分人的行為解釋為大多數,甚至以誇大之語強化大眾對同志的錯誤印象。

如此,將造成與會者對於同志有負面的觀感與錯誤的認識,唯恐對於本校之性別平等教育之推行造成重大之打擊。此外,對同志學生而言,該言論不但強化環境對於自身不友善之印象,尚有造成同志學生負向認同之疑,恐不利於本校同志學生之生存。

5.講座內容有矮化同志公民權之疑。

該演講人在描述同志婚姻制度時提及:「公然把同志的私事公事化」,其意味著同志婚姻只是私領域的事情,不應做為婚姻制度的討論。然而,異性戀婚姻就不僅是私事,並擁有法律認可的婚姻制度。也就是說,相對於異性戀婚姻,同志婚姻不但沒有制度、沒有法律上之認可,甚至因為其作為一種私事,而無任何討論空間可言。作為社會之公民,異同之間在婚姻制度上有著如此巨大的差異,是否說明,相對於異性戀者,同性戀者僅僅是社會的次等公民。

除上述五點之質疑外,有不少同學反應該講座確實感受到性別不友善的情況,甚至同志同學在該講座中備感壓力。

近來,學校已經辦理過幾場性別相關之講座,並在通識課程中加入「性別關係」與「性議題探討」等課程。然而,在面對本次事件時,仍有可以努力之空間。

因此,我們對學校提出八項訴求:

1. 教職人員在教學過程中需特別注意自身言論是否性別友善。
2. 講座或研討會等活動辦理應檢視其內容是否涉及性別不友善或強化性別刻板印象。
3. 講座或研討會應盡可能安排討論時間,讓多元觀點得以交流。
4. 校方應在 100 學年度下學期主導邀請性別團體舉辦性別相關議題研討會或講座,提供
    多元觀點討論同志婚姻議題,且校方須以要求教職員工參與。
5. 校方應於每年或每學期舉辦推廣性別實質平等之教育活動,如通識課程或是講座。
6. 為落實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有效提升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與資源,希望性平會能夠
    建立完善制度,以有效處理校園中突發之性別不平等事件。
7. 應針對學校教職人員辦理性別培育講座,提升教職員之性別意識。
8. 提供面對性別不平等時可有效申訴的窗口,並積極宣傳之。

希望學校能重視本次事件及以上訴求,並在性別平等領域有更多努力及改善。我們期待學校未來能落實性別實質平等,建立性別友善校園。
共同聲明單位:
國立中正大學酷斯拉社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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